[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担保贷款收取的信用担保费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向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要求免征信用担保费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桂国税报[1997]60号)收悉。关于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的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等向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项目,由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从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收取的信用担保费的所得税问题,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388号)的精神,对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从我国取得的信用担保费免征所得税。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