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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律师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就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等问题发表律师意见!
来源: 作者: 日期:08-06-13

 

遭国税局专项核查国美苏宁称未隐瞒销售收入
2008年06月13日 04:07 第一财经日报  梁振鹏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对部分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的通知,各地国税局近日对国美、苏宁等电器零售商进行专项核查。此次专项稽查的起因是企业存在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现象,滞留票份数较多且金额较大。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国美、苏宁等都属于大型商业企业,增值税统一按照17%的税率进行抵扣。
 
  昨日,国美副总裁、新闻发言人何阳青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国美严格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按期接受国际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对于有些媒体报道中称大型家电零售企业可能涉嫌“隐瞒销售收入”,国美表示没有任何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
 
  国美某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美之所以出现“部分增值税发票滞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部分供应厂家结款时会有一个对账周期,因此部分供应商可能出现“对账后再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供应厂家和零售商对账完之后,可能会出现“实际交易金额与增值税发票金额不相符”的现象,此时,零售商就会退增值税发票给厂家,或者由厂家重新开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因此会有部分固定资产增值税发票滞留现象。
 
  今日,苏宁也发布澄清公告称,不存在任何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苏宁目前正在对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滞留原因进行梳理,待梳理完成后,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昨日,北京华税律师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 刘天永向记者分析,零售业的增值税问题一直是税务风险偏高的领域之一,究其原因是其客户大部分是最终的消费者,索取商家发票对其没有实质意义,从而造成了这些商业企业都具有大额的未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收入,而零售商业企业大部分都是现金交易,客观上又留下了一定的可操控空间。
 
  从操作流程来说,供应厂家销售商品给大型商业企业时开出了增值税发票,而大型商业企业销售商品给消费者时开出了购物发票。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如果消费者不向大型商业企业索要购物发票,那不开购物发票的商业企业就可以减少销项税额,那自然就可以少交增值税。
 
   刘天永认为,一般而言,企业越大,税务风险管理越重要,节税额不是评判一个税务方案的唯一因素,合法性是讨论一个税务架构方案的前提,大型商业企业确实需要重新考虑构建合法、稳定纳税方案,要从企业长远利益考虑。隐匿销售收入产生的偷税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
 
   刘天永表示,如果相关商业企业最终被认定为隐匿收入等偷税行为,将面临巨额的罚金和滞纳金,另外此次被核查的商业企业大部分属于上市公司,无论本次稽查结果如何,都会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会对其股市表现和投资者信心造成重大影响。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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