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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举报线索 牵出1300万税款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近日,市地税第七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深圳某公司出售房屋不开发票,只收取现金,涉嫌偷逃税。该局稽查科立刻着手对该企业的售楼、纳税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对该公司电脑申报资料和发票购领核销进行仔细分析比对,稽查人员确认其存在申报不实嫌疑。随后采取突击调账手段,调取该公司的预售和现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发票存根。在稽查过程中,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以会计变动频繁,不清楚税法的规定等种种理由敷衍应付,并信誓旦旦地说等楼房和整层商铺整体卖出后,一定一起去申报纳税,企图搪塞过关。稽查人员耐心地对其进行了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终于从其账簿记录中查阅到该公司取得售房主营收入申报不实的证据,并顺藤摸瓜从该公司2002年至2003年应收账款中发现其收取的售楼订金、银行保证金未缴纳过营业税,预售和现售房地产买卖合同未交纳过印花税,该公司向其董事会成员发放的安家费、奖金、董事费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了个人所得税
在证据面前,该公司不得不承认其违法事实。稽查人员依法作出了追缴该公司营业税及其附加510万元、个人所得税280万元、印花税11万、滞纳金140万元,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400多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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