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贪污案牵出偷税案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湖北省襄樊市某中外合资企业的两任经理因在外贸结汇、账务处理上做手脚偷逃税款,被检察机关批捕羁押。

今年4月初,该公司一直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且两任经理因经济问题而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襄樊市国税部门据此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这家中韩合资企业主要以订单方式生产出口针织用品,销售货款以收到结汇单为记账依据。税务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去年初至今年第一季度出口到韩国的货物信用证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一直存在着价差。

这部分差价到哪儿去了?带着这个疑问,检查人员经过进一步核查了解到,该公司两任经理在任期内,分别让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韩国商人把部分出口货物款项(即价差)变现,由其过境时带入并交付自己手中。这两任经理擅自将各自收到的外汇现金累计26186.89美元(折合217350.93元人民币)私自在黑市上兑换成人民币,直接装入了各自腰包。

经过详细询问这两任公司经理,检查人员了解到,公司前任经理李某错误地认为,该公司取得了自营出口权并经营出口产品,依法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缴了税国家还应退税,就对收到的现金不申报,而是直接冲减销售成本,以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由业务副经理提拔起来的后任经理郝某,在去年底上任后,也沿袭上任经理的做法,将错就错,继续在外贸结汇上玩同样的花招进行贪污。

经查,李某、郝某这两任经理采用隐匿销售收入等办法,共导致企业偷逃税款196207.41元。事实查清后,襄樊市国税局依法对企业所偷税款进行了追缴。据悉,企业所偷税款及应缴罚款392414.82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