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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战,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元宵节,是老百姓和家团聚的日子。但是,厦门国税稽查局的问讯室彻夜灯火通明,狡猾的犯罪分子一直在负隅顽抗。凌晨2点——办案的第16个小时,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人证物证面前,犯罪分子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税警双方周密布置、环环紧扣,打了一场漂亮的“闪电战”,成功破获了一起以一科技公司为起点,以某工贸公司等多家企业为分枝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案。目前由这一案中案牵扯出来的涉及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达100多张,涉案企业30多户,多名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是从一张失控增值税票开始的……



一张失控增值税发票

2005年2月22日,厦门市同安区国税局稽查分局收到总局稽核系统转来的一份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是同安某贸易有限公司。该局杨局长立即率领稽查小组,前往该公司追查这张发票。在翻看该公司的帐务资料时,稽查人员发现厦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票金额偏大,更重要的是,在堆积如山的销货单位送货单,居然没有发现相关的送货单或进仓单。这两家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似乎不太正常。敏感的稽查人员马上感到这里有问题。上午10点,厦门市国税稽查局管理科许副科长和同安区局稽查局的三位同志找到了这家科技公司。它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某大厦一楼,店面不大,极不易发现,主要经营五金配件的批发及零售。当稽查人员向店内负责人廖某询问时,他神色慌张,躲躲闪闪,提供的名片与自称的身份不符。问讯期间廖某几次拿起电话想拨打外线,并意图乘机开溜,这一切都被机警的稽查人员制止了。稽查人员一方面稳住廖某,一方面把诸多疑点向市稽查局张连发副局长汇报。兵贵神速,张副局长马上指令稽查二科做好一切稽查文书,马上出击,同时提请厦门市经侦大队干警提前介入调查。

引蛇出动

中午12点多,厦门国税稽查局稽查二科陈科长接到任务,立即召回正要下班的和在回家途中的稽查人员赶赴现场。

10分钟后,稽查人员及经侦干警同时赶到,对廖某进行问讯,查封案发现场的全部帐务资料及电脑。见无法抵赖,廖某只好承认开具给同安某贸易公司的专用发票不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并交代他刚才拨打的电话,就是中间人陈某的。这是一条重大的线索。为了不走漏风声,稽查人员和经侦干警当即制定追捕方案。一组人员留在现场,稳住其他犯罪嫌疑人,收集现场帐务资料。另一组人员,追捕中间人陈某。经侦人员利用廖某“引蛇出动”,约好了见面时间和地点。下午1点,厦门电子城,中间人陈某被等在暗处的经侦人员一举抓获。



又一个浙江人

下午1点半,稽查人员和经侦干警将嫌疑人和物证资料带回厦门市国税稽查局。为了不贻误战机,稽查人员顾不得吃午饭,对现场物证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同时对廖某突击审讯。廖某见情势不对,一口咬定只按中间人陈某的传真件,向同安某贸易公司虚开了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7%的开票费用,仅此而已。下午2点半,稽查人员提审中间人陈某,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意图瞒天过海,拒不交代问题。稽查人员无法在中间人陈某这里得到任何有利线索,同时负责清查书证资料中的人员也一无所获,找不到任何合同等直接证据。案情陷入僵局。一筹莫展的稽查人员当即决定,同安区稽查局人员立刻返回同安,配合当地经侦干警,提审同安某贸易公司采购员徐某。市稽查局重新提审廖某。在强大的心理攻势面前,廖某终于供出第三家企业——厦门某塑料材料公司。他同时承认也向这家公司虚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市稽查局稽查二科的同志再次出击,将该公司相关人员和物证资料“一网打尽”。晚上7点,稽查人员在反馈回来的信息中发现,中间人陈某、同安某贸易公司采购员徐某以及厦门某塑料材料公司法人郑某,都是浙江人。难道,这仅仅是巧合。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之间的这种同乡关系,虚开发票的经济来往才不需要合同等书面协议,而仅仅是建立在个人信用的基础上?

一份传真件

晚上7点半,厦门某塑料材料公司法人郑某承认了接受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并且交代是通过传真件向陈某提供开票信息的。又是传真件,廖某在第一次审讯时,曾提到是根据陈某的传真件开票的。稽查人员马上意识到,这份传真件一定是案情的重要物证。晚上9点,稽查人员不顾疲劳,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时光,重新对三家公司的书证材料展开清查,不放过一张传真件。经过近2个小时的排查,终于发现中间人陈某发给廖某的传真件中,不仅有厦门这家塑料材料公司的5张传真,还有另外三份,分别是厦门某公司二张,漳州某公司一张。晚上11点,税警双方决定乘胜追击,不给犯罪分子以喘息之机,再次提审中间人陈某。面对稽查人员和经侦干警的政策教育,铁证如山,陈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他承认了为4家公司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全部违法事实。23日凌晨2点:嫌疑人廖某、陈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拘,这起税案在全体稽查人员和经侦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历时16小时,终于全案告破。



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厦门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廖某,发现零售五金配件时,消费者往往不开发票。2004年下半年,面临经营困难的他,动了“虚开发票”的念头。浙江人陈某与他一拍即合。陈某利用老乡关系,从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先后介绍了4家需要发票的公司。廖某累计虚开13张增值税票,赚取7%的“开票费用”。为了避免留下证据,狡猾的嫌疑人仅仅通过传真件反馈开票信息。先由开票方将开票资料传真给陈某,再由陈某转传真给廖某,并且企图用各种手段,营造资金往来的假象。然而,法网恢恢,机关算尽的犯罪嫌疑人,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厦门市国税稽查局耿希经局长谈到这起案件时说:之所以16小时能破税案,一是因为有税警双方的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否则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狡猾的犯罪一网打尽。二是在关键的时候,我们稽查人员有牺牲小我顾全大我的意识。同时我们也看到廖某所经营的公司是一家批、零兼营的公司,由于货物大量销售给消费者且不开具发票,增值税链条出现了缺口,造成公司有大量“过剩”的进项税额,这样便滋生了虚开发票的土壤。如何防范、打击这种涉税犯罪,对我们税务稽查部门今后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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