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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佩克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斯佩克工贸有限公司,住址乌鲁木齐新市区阿勒泰路276号,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龙海涛。

2004年10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国税局通过纳税评估,发现乌鲁木齐斯佩克工贸有限公司纳税申报异常,遂移交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处。稽查局初查发现斯佩克工贸有限公司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并组成联合调查组,成功地破获了此案。

经查明: 2004年6月至9月,斯佩克工贸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8,083,182.71元,为他人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7份,虚开销项税额7,737,162.40元。受票单位涉及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的79 家企业,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犯罪嫌疑人王伟、朱献峰、龙海涛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5年11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斯佩克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审判:被告人王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朱献峰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龙海涛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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