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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造假工资单 挖出税款十几万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责令补缴企业所得税9.9万元,个人所得税3.9万元,并处以6.9万元的罚款。”这是前不久河南省荥阳市地税局对该市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的内容。据办案人员介绍,这起税案的突破点,是一份造假的工资发放单。

两年前,河南省荥阳市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因种种原因,经营效益连年滑坡,几乎到了入不敷出的境地。公司为了起死回生,公开向社会招聘人才加盟。在郑州闯荡多年的陈先生凭着自己的阅历和胆识,受聘担任该公司经理,在他的精心策划下,公司经营很快有了起色。

新官上任三把火。为了使“火”烧得更旺些,陈经理绞尽了脑汁,把搞好内外运转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来抓。对内,他减员加薪,将原先25个员工减为15人,给剩下的每个员工涨工资、加福利、发红包;对外,陈经理努力与客户增进“友谊”,吃喝玩乐统统由他买单。

可是,眼见公司账上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一天天高涨,陈经理又添了烦心事。财务人员小张告诉他,企业列支职工福利、业务招待等费用都有规定的标准,超过部分要调增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怎样化解这个难题?陈经理暗自焦虑。“何不在工资单上做些文章?”一个主意在陈经理的心里萌生。

2004年春节刚过,通过一番“筹划”,陈经理为公司制定了一套“理财方案”。每月由财务人员制作30名职工的工资发放单,并从银行提取现金。在职的15名职工签领工资后,由几个“口风紧”的职工负责代为签收虚列员工的工资。财务人员然后将虚列的15名职工的工资交与陈经理,作为公司的“小金库”。这样一来,不但外人不知道这回事,公司的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开支也有了“源头活水”。大伙手头比以前宽裕多了,陈经理为自己的“好主意”连连叫好。

谁料,陈经理自认为的高明手法,却被税务稽查人员识破。近日,荥阳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实施稽查,在查阅该公司的记账凭证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每月工资发放单很是特别,不但每月都有人代签工资,而且被代签工资的总是固定的几个人,而代签工资的笔迹、方式还如出一辙。这些问题让稽查人员产生了怀疑。于是稽查人员找来陈经理进行询问。

稽查人员问:“你们公司果真有30人吗?请把30名员工都请来,并让他们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我们对照工资表逐一核实。”稽查人员故意将了陈经理一军。“这......”陈经理招架不住了,只得将工资单背后的事实真相和盘托出。

经查实,陈经理的公司在2004年一年的时间里,采取在公司每月工资单上虚列职工名单的手段,虚列工资支出30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税务机关追缴其所偷企业所得税9.9万元,并对公司的偷税数额处以0.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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