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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客运经营户朱某等四人偷税被处罚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婺源县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与公安、交警部门联手打击运输经营中的偷税者,客运经营户朱某等四人受到处罚。

近几年来,婺源县车辆运输业发展迅猛,全县客、货运输车辆达3000多辆,为全县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运输业税收一直处于低迷状况,有的经营者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只顾自已多赚钱而不顾国家利益偷税漏税。日前,婺源县地税局查明,该县许村镇运输客运经营者朱某等四人系自2004年以来一直未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没有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许村分局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朱某等人仍我行我素、不于理睬。为此,县地税局与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联手对朱某等人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县地税稽查局收缴他们所欠税款11310.92元、滞纳金864.11元。

以此为契机,婺源县地税局举一反三,因势利导,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该局领导带队,深入到各乡镇大力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并对全县交通运输车辆市场进行整治,从而增强了公民依法城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朱某四人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后写了检查,并表示一定做个城信纳税人。

通过重拳打击和整治交通运输市场,把税法交给群众,不但加强了应税车辆的税收征管,规范了全县车辆税收秩序,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税收的工作,到四月止,全县税收收入达20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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