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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永: 奖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来源: 作者: 日期:07-08-23

     今年年初国税总局调整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文件还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假使企业给每个人全年发放的奖金是固定的,那么何种奖金发放方式可以使个人的所得税整体税负最低,是分次发放,还是全年一次性发放?请看下面两个例子。
  例一:1、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每月奖金10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1000元,那么:
  ①奖金按月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00)×10%-25]×12=2100元
  ②按季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25]×8+[(2000+3000-1000)×15%-125]×4=600+1900=2500元
  ③按半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25]×10+[(2000+6000-1000)×20%-375]×2=750+2050=2750元
  ④按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25]×12+12000×10%-25=900+1175=2075元
  2、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每月奖金100元,费用扣除标准为1000元。那么
  ①奖金按月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1000)×10%-25]×12=1020元
  ②按季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25]×8+[(2000+300-1000)×10%-25]×4=1020元
  ③按半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25]×10+[(2000+600-1000)×20%-25]×2=1020元
  ④按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1000)×10%-25]×12+1200×5%=960元
  由此可见,当职工每月工资超过费用扣除标准时,无论奖金的发放的金额是否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奖金按年发放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负。
  例二:1、如果一个人每月工资1000,费用扣除标准为1500,每月奖金1000元。那么
  ①奖金按月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1000-1500)×5%×12=300元
②按季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000+3000-1500)×15%-125]×4=1000元
  ③按半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6000-1500)×20%-375]×2=1450元
  ④按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2000-500)×5%=575元
  2、如果一个人每月工资1000,费用扣除标准为1500,每月奖金300元,那么:
  ①分月发放,收入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不交纳个人所得税
  ②按季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300×3-1500)×5%]×4=80元
  ③按半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300×6-1500)×5%×2=130元
  ④按年发放,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12-(1500-1000)]×5%=155元
  由上例可见,在职工的月工资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时,无论奖金发放金额是否影响个人所得税税率,分月发放都使个人所得税税负达到最低。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和奖金的金额来制定奖金的发放方案,当然前提是要兼顾合理奖惩的激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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