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证监会:进一步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日期:08-02-29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28日表示,机构投资者是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将进一步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主办的“2008年养老金国际研讨会”上,姚刚在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目前各类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已占A股流通市值近50%,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机构投资者在改善投资主体结构,稳定市场,活跃交易,推进公司治理乃至促进金融体系竞争与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姚刚说,当前金融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金融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新的市场环境和机制变化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和机构投资者的能力提高提出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不断提高机构投资者整体质量,进一步强化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机制。

  首先要继续强化市场基础建设,改善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外部环境。循序渐进地推进公司债券、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对包括养老金在内的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其次,要优化机构投资者的结构,在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整体规模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机构投资者的结构,继续扩大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比例和规模,鼓励和引导以养老金为代表的长期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提高社保基金参与资本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第三,要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稳步推进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强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监管,逐步拓宽机构投资者业务范围,丰富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四,要稳步推进对外开放,不断增强机构投资者在开放条件下的竞争实力。

  截至去年底,我国已有基金公司59家,管理基金346只,资产管理规模为22339亿份,基金净值为32762亿元,基金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达到28%。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持股市值约占流通市值的3.34%。截至2008年1月底,我国已经有52家境外金融机构获批QFII资格,核准外汇额度99.95亿美元,QFII持股市值占股票流通市值的比重约为1.7%。 (何鹏)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