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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划应写入年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日期:08-03-05

    权威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划应写入年报

  近期,真假难辨的“再融资”传闻已成为股市波动的一大诱因。对此,权威人士昨日表示,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未来一年公司融资需求,以稳定投资者预期,避免公司股价受传闻影响产生不必要的波动。

  这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年报准则对此早已明文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栏下“对公司未来展望”部分披露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记者查阅“年报准则”发现,准则确实规定,“公司应当披露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包括未来已知的资本支出承诺、合同安排、时间安排等。同时,对公司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区分债务融资、表外融资、股权融资、衍生产品融资等项目对公司未来资金来源进行披露。”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作为一条非强制执行的条例,能认真规划和披露的上市公司目前尚在少数。”这位权威人士说。

  针对这个现象,这位人士透露,管理部门近期正酝酿发布相关通知,倡议上市公司按照“年报准则”的规定,在年报中以慎重的态度对融资计划加以规划和披露。如果没有精确的数据,则提议分阶段披露,先披露大致项目资金情况和安排,之后再根据进展情况分阶段披露相关信息,以稳定市场预期。

  “上市公司还应避免在董事会审议之前以其他的形式如接受媒体采访的形式,替代正常的信息披露,来透露再融资信息,从而给市场造成误导,引起股价不必要的波动。”这位人士强调说。

  代表委员热议:再融资不能置市场承受能力于不顾

  近两天来,出席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指出,股市再融资行为要考虑市场的承受力,要考虑广大中小投资者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再融资绝不是上市公司自弹自唱的‘独角戏’。”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说。

  上市公司再融资也要遵守“三公”原则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拿着一份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公告对记者说,某些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公告中,对资金用途并未进行详细披露,只是表示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营运资金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如此大的融资规模,具体项目却不定,回报预期不明。

  “既要投资者掏出大笔的资金,又不明确告诉投资者要用这大笔的资金去干什么。这是对投资者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易敏利说。

  此外,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还没推出,市场上已经传闻满天飞。比如一些公司再融资计划,就提前泄露消息。在一些投资者还为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下挫而不知所措的时候,早有“先知先觉者”已提前抛售股票了。

  “这是典型的不合理行为,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带来很大的侵害。”贺强委员说。

  易敏利等代表建议,“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之一,任何市场行为都要遵守“三公”原则。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更是不能例外。

  绝不容许再融资行为演化为“圈钱比赛”

  自1月21日 中国平安公告千亿元融资以来, 浦发银行、 大秦铁路等陆续传出再融资消息,沪深股市持续大幅下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绝不应是恶意“圈钱”行为。

  “市场对监管层关于再融资的表态是欢迎的。”贺强委员说,再融资行为是上市公司的市场行为之一,但在当前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背景下,更要提防一些上市公司盲目再融资,抱着“此时不融资更待何时”的“圈钱”心理,大搞“圈钱比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认为,中国资本市场曾有过“圈钱市场”的不好名声。当时,一些面临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机制滥发股票,导致市场出现令人不堪回首的多年大熊市,多少投资者的财产性收入因此遭受重大损失。历史的教训应当吸取。

  “上市公司也应该考虑社会责任,保护资本市场,维护其健康发展。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资本市场死了,对上市公司没有好处。上市公司对自己在广大投资者心目中的信誉和形象问题应该高度重视。这种好的形象要通过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行为来表现,如果完全不顾及投资者利益,何谈社会责任?”易敏利代表说。

  再融资行为不能置市场承受能力于不顾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20日,今年以来已有44家公司提出再融资预案,融资规模接近2600亿元。而在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的2007年全年,也不过有190家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总额还不到4000亿元。

  唐双宁委员说,再融资怎么融、融多少,这里面不仅有利益的问题,更有一个“度”的问题。再融资不仅要有利于上市公司,而且要有利于投资者,更要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此外,上市公司再融资还需要把握好市场的“火候”,要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顾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否则再融资就很难得到投资者的响应和市场的认可。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局长阎庆民认为,应该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来判断市场是否需要再融资,主观判断会给市场错误信号。

  贺强委员建议,再融资可以参照股权分置改革的做法,通过股东大会把关,让大股东回避,由中小股东投票决定。

  “再融资猛如虎,在当前中国股票发行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进行调控,上市公司不能想融资就融资,特别是融资的速度、规模应该和市场的状况、条件结合起来,把握好节奏。同时,再融资的制度性建设非常重要,应该加大力度进行制度建设。”易敏利代表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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