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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账外偷税行为进行查账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随着企业改制,个体私营业户增多,纳税人采取“飞过海”,收入不入帐偷税现象趋多,如何通过税务稽查查出帐外帐,已成为税务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参阅有关资料并结合实践,可以采取以下查账方式。
一:从关联单据入手,发现偷税痕迹。主要查“一票两单”。“一票”即指运费发票,产品购销与交通运输紧密关联,按税法规定,企业的运费发票都要填写货物的起运地和到达地,结合企业材料采购、货物销售,认真核查产品到达地是否有相应销售发票开出,如没有,则企业可能有帐外经营偷税行为发生。“二单”即货物入库单、出库单,看这些单据记载数量与实地购入及销售情况是否吻合。
二:分析帐户的勾稽关系,推算销售收入。纳税人的“原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销售收入”等帐户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从耗用的原材料,结合生产成本可以推算出产值,从产成品减少可以推算出销售收入,用推算值与帐面数进行核对,看有无短记收入情况。
三:检查往来结算情况,看收入是否长期挂帐。纳税人的“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往来明细帐,如长期存在货方余额等异常情况,可能就存有货物已发出,不及时记销售计提销项税金的情况。
四:核查资金来龙去脉。货物购销与纳税人资金流出、流入是紧密联系的,通过企业“银行存款”、“现金”科目反映的资金情况与纳税人提供的“银行对帐单”核对,从中发现企业是否存有进销货物不入帐,瞒天过海私设小金库等帐外经营违法事实。
检查帐外帐思路要因“人”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突破口,必要时要多种方法并用,通过“审计式”检查,步步紧逼偷税人,最终以大量详尽的事实证据,认定偷税行为成立。

来源: 辽宁税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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