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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四小票”比对审核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江苏省高淳县国税局 作者:葛继喜 刘玉火 汪晓春 日期:07-02-08

2005年度,江苏省高淳县国税局结合对商贸企业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程序,对下发的其他抵扣凭证比对不符企业,进行逐份审核。截止2005年12月份,共审核不符票2038份,其中运输费发票756份、海关完税凭证176份、废旧物资发票1106份,占应审核发票份数的85.1%,位于市局审核进度排名的前列。同时,对有疑问的334份运输发票、41份海关完税凭证及时发出了协查。现已查明有19份海关完税凭证系虚假抵扣发票,涉税金额达91万元,目前正在进一步的立案查处中。

根据上述比对审核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该局规定从2005年12月起,对下发的海关完税凭证不符票,要求受票企业在3日内须提供抵扣复印件,移交稽查局即时协查,争取查案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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