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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严防个体运输发票"失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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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孙文胜,刘建权,苗睿 日期:07-02-08 |
天津市蓟县国税局加大对个体运输发票的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对1000户个体运输户进行了检查,查补增值税50万元。 近几年,蓟县个体交通运输业发展迅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课题。个体运输业经营方式多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根据税法规定,对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征收增值税。但多年来,交通运输行业从习惯或观念上被认为是地税局管理范围,国税部门征管上还比较薄弱。由于车辆流动性强,经营场所不固定,运输业主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税务人员对其进行调查相对力量不足,造成税源底数不清。运输业户无证、无照现象严重,且货物运输品种不一,货物来源及销售对象不固定,这使得税务机关核定税款的计税依据不好掌握。另外,不少运输业户从蓟县购得土、石料等建筑用材料,销售给各公路、建筑工地或搅拌站,但发票往往是从外省、市税务机关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或从外地小规模纳税人手中低价代开发票,从而造成了税款流失。 针对个体运输户异地虚开、代开发票偷逃税款的问题,蓟县国税局立即组织税务人员进行税源调查,摸清经营底数,并加强对个体运输户的登记和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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