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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国税稽查局引进项目化管理制度成效显著
来源: 作者:王骏 日期:07-02-08

为更好地落实全省业务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税务检查,发挥打击型稽查威力”的要求,泰州市国税稽查局积极创新办案机制,将原本是企业管理概念的项目化管理制度引入涉税大要案检查管理系统,涉税大要案的查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所谓大要案项目化管理,即对由举报、协查、初查过程中发现的大要案线索,由局领导亲自挂帅,统一组织指挥,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不同特长的检查员组成专案组,在采取查帐、外调、询问、实地核查等措施时,多头同时出击缉获关键证据,及时汇总通气各组案件查处进度,分析会诊案情疑点,将案件查深查透。

  由于实行了大要案件项目化管理制度,打破了原有的科室、检查组之间限制的办案模式,查案的力量得到了保证,形成了集团办案优势,便于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提高了查案效率,使得许多重大的涉税案件、疑难案件在短时期内迅速取得有效突破。据统计,去年1-8月以来,泰州市国税稽查局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10起,查补税款1200多万元,分别比去年全年增长14%、8%,在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也取得了实质性突破,通州“4.29”专案协查中,依靠项目化管理制度获取了充足扎实的证据,100%定性为恶意接受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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