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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国税税收稽查重点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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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刘宇,陈晓杰 日期:07-02-08 |
2005年,湖南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部门突出税收专项检查和查办大要案两个重点,严厉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纳税人8709户,查补税款5.98亿元,罚款5187万元,入库税款1.8亿元、罚款3581万元和滞纳金735万元。
从湖南省国税局稽查局了解到,2005年该省各级国税机关开展了对钢铁、水泥、煤炭生产和房地产4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共检查纳税人1738户,查补税款4.86亿元,罚款3421万元,已入库税款1.02亿元、罚款1492万元,加收滞纳金181万元。其中,对钢铁企业的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纳税人135户,检查面达82.39%,查补税款8743万元,罚款1226万元,入库税款、罚款和滞纳金3497万元;对水泥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纳税人286户,检查面达到73.8%,查补税款4584万元,罚款1803万元,已入库税款、罚款和滞纳金3685万元。
该局负责人说,专项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的加强。如对煤炭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后,全省煤炭生产企业的平均税负由检查前的8.14%上升到9.52%。通过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发挥了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
在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同时,该局还针对全省征管基础薄弱、案件多发、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14个重点地区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整顿纳税人3715户,入库税款、罚款和滞纳金1.51亿元。如该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对矿石采选加工冶炼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以花垣、保靖和吉首三个县、市为重点区域。专项整治中,企业共自查补缴增值税2564.55万元,查补税金29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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