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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国税“阳光稽查”受欢迎
来源:湖北省麻城市国税局 作者:胡朝晖 夏辉 日期:07-02-08

为加强对稽查人员执纪执法行为的监督,麻城市国税局积极推行稽查人员执纪执法行为反馈制度。

制度规定,稽查人员进户检查,在向被查对象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必须向被查对象送达《稽查人员执纪执法行为反馈单》。反馈单内容包括:是否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是否到位;是否文明执法;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有无接受检查单位吃请和礼品礼金;对稽查局及稽查人员的工作、作风是否满意等7个方面,并注有投诉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检查结束后,由被查对象逐项进行评议,填写意见、建议,并由被查单位或个人签章。反馈单按检查通知书的编号同步编号管理,由专人负责回收、统计、考核。

自制度实行以来,稽查人员共进户检查136户,收回反馈单136份,纳税人满意率达到100%。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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