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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若以货币形式认缴资本金,其资金来源可以有哪些?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佚名 日期:07-02-08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资金来源有: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拨改贷”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处规费及其它预算外资金;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4)国家规定的其它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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