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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年金: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新探索
来源: 作者:王春霞 日期:07-01-03



  年金市场在经历了2004年制度年,2005年机构年之后,在2006年迎来了企业年,企业年金市场的源头终于开始“热”起来了。日前,本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年金市场的参与各方正在就建立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的具体方式进行论证,而监管部门也表示支持。

    所谓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是由法人机构受托人发起设立,事先指定政府监控下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相应职责,并共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为多个企业委托人提供一揽子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年金计划。

  据业内人士介绍,实现中小企业年金的年金集合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把各个企业的年金基金都统一集合在一个受托人账户中,然后由受托人确定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其中,针对各个企业年金计划的不同,投资管理人还可以设立不同的二级子账户。例如,有些企业的年金计划规定只能对固定收益类产品进行投资,有的年金计划偏向股票投资,这种差异化的投资需求就可以通过不同的二级子账户来实现。

  第二种方式就是由具有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券商设计并发行统一的集合年金计划。“这就跟做集合理财一样。”一位券商资产管理部人士称,集合计划一经设立,其管理费率、投资组合、计划条款等内容就已经确定。小企业在完成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后,参加集合计划,也就等同于选择了上述条款。

  如果采用第二种方式,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就成为了标准化的服务产品,这样就省去了管理人选择、合同备案、计划设立等步骤,大大降低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交易成本,而中小企业也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trustlaws.net)

  不过,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迄今仍是个不成熟的设想,离付诸实践还有相当的距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何伟博士认为,中小企业年金计划在建立的过程中会面临许多现实的问题。首先,中小企业委托的年金基金规模小,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而言,没有很强的吸引力,难以获得比较优惠的管理费率,高投入低收益的结果导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不太愿意将心思放在中小企业身上。另一方面,从中小企业自身来说,具备企业年金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非常稀缺,通常不具备单独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条件,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当前,国有大型企业仍然在年金市场中充当着“顶梁柱”的角色。根据相关统计数据,90%以上的企业年金基金都来自于国有大型企业。而截止到2006年2月,全国只有约50家中小企业向各地劳保部门备案年金计划,年金基金规模不到1亿元,基金总额占企业年金基金整体还不到1%。因此,如何开发中小企业年金市场,已经成为摆在监管者和金融机构面前的新课题。

  一位长期从事年金业务的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他们在开展业务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的困惑。“先修渠,后引水。我们希望看到能有人开始试着做,监管部门也有相应的规定出台,大家可以一边摸索一边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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