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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租车市场管理看企业年金(基金)监管
来源: 作者:何伟 日期:07-01-03

  交警、出租车司机与乘客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字眼,用它们来比喻企业年金管理既生动又形象。具体来说,政府是企业年金政策的提供者与规范者,它在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扮演着“交警”的角色;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是企业年金的管理者,它们在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扮演着“出租车司机”的角色;而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企业和职工)是企业年金的受益者,他们在企业年金运营过程中扮演着“乘客”的角色。

  监管者只能担当“交警”角色

  众所周知,没有限制的权力是可怕的,如果交警都来开出租车,那么交警违章了,谁来监督他们呢?同样的道理,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如果由它来管理企业年金基金,那么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过程中,就会造成监管者缺位的局面,导致政府可以轻而易举地挪用企业年金基金,而且即便政府“违章”了,也没有人能有效约束它。

  关于这方面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2006]34号)》,通知中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接收新的企业年金计划,新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由具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劳社部令20号、23号颁布前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这意味着政府将不再承担“出租车司机”和“交警”的双重角色,而只作为企业年金的监管者——“交警”行使其职能。

  但是,如果反问一句,当我们质疑政府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时,我们能完全相信市场吗?或者说放松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管可行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同样也发生过令人震惊的违法违规案件。例如,英国Maxwell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动用企业年金基金为其关联公司RobertMaxwell提供贷款,并大量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后来RobertMaxwell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结果Maxwell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大幅缩水,导致员工的退休生活水平大大降低。美国安然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将员工401(K)计划基金资产的63%购买安然公司自己的股票。安然公司倒闭后,员工不仅失去了工作,连养老金也没了。

  监管者必须尽到的职责

  那么,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重演呢?我认为一个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各归其位,各负其责,简单来说,就是让“交警”当好“交警”,让“出租车司机”做一个尽职的“出租车司机”,这样“乘客”才能安枕无忧。具体来说,政府作为“交警”,必须尽到以下职责:

  一是严把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关。政府通过严把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认定关,确保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基本质量。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只有拿到政府颁发的“驾驶证”才能“上路行车”,虽然这并不能保证拿到“驾驶证”的“出租车司机”不违章,但是至少能确保这个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不会那么容易就“违章”。

  二是加强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监管。从理论上讲,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能有效分散风险,但是如果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不敬业或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采取冒险投资等机会主义行为,都会导致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财产损失。为了确保“乘客”安全,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监管,这样才能有效防范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这种主观的“违章”行为。

  三是规范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年金经办、托管和投资机构的透明度,使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获得充分的信息,正如人们只有了解“出租车司机”的驾驶水平,坐谁的“车”,心里才更有底一样。另一方面,这样做还可以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政府职责主要是审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这样就将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置于政府和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的双重监督之下,达到有效防范企业年金运营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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