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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和发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市场
来源: 作者:付强 日期:07-01-03

  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三大支柱”。但在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这十多年来,“三大支柱”发展得非常不平衡,相比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秀”,企业年金发展非常缓慢。因此,应借鉴美国401(k)计划发展25年的成功经验,来加快发展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

  当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营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经过1/4世纪的发展,美国401(k)计划目前已经占据了私人养老金市场的主体地位,其高度繁荣的决定因素在于政府与市场的合力作用、雇员利益为导向的方案设计和以基金业为代表的金融中介提供的恰当产品与服务,都对我国企业年金事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政府与市场力量并重。 在我国特殊国情下,特别是我国企业年金处在萌芽初生阶段,政府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铺就的基本制度架构就是该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事业发展的速度和路径。

  目前我们最主要的政策缺失是统一、明确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从美国实践看,对税收流失的担心确实是政策导向的重要考虑因素,我国目前企业年金不明确的税收待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问题。目前中国储蓄率较高,财政状况良好,是实施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最佳时机。
 
   同时,我们也需要发挥市场自身的力量,尤其是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机构的力量。资本市场如果能够为企业年金持续稳定地提供适当的报酬水平,那么这将是年金事业发展最大的牵引力。同时,各类金融服务机构也应该从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以及资产托管等方面为年金提供恰当的产品和服务,以创新开创发展新局面。
 
   计划设计兼顾公平与效率。对社会公平问题的担忧也是我国相关主管机关在出台相关政策时的重要考虑,时值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之际,这种考虑就更加具有现实基础。从我国企业年金目前发展结构来看,在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尤其是几大垄断行业企业年金发展较快,积累超亿元的行业全部集中在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等行业,大量中小企业则无财力发展年金。

  为妥善处理企业年金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美国401(k)计划设计中的诸多方面尤足借鉴,主要包括:(1)缴费上限:我国目前确立的是收入比例上限缴费原则,而美国是绝对金额上限缴费原则。收入比例上限缴费必然导致高收入阶层能够得到高待遇,建议在现法律和政策空间内对该原则做适当修正。(2)非歧视待遇:美国401(k)计划的公平性最重要地体现在非歧视待遇原则上,高收入雇员的利益被限定在适当的范围之内,我们非常迫切地需要建立类似的规范。(3)老员工追加缴费:我们的企业年金是新生事物,大量的企业老员工在他们的主要工作时段并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养老安排,我们可以考虑采取类似美国追加缴费制度那样的做法,对达到一定年龄的员工追加缴费,并享受税收优惠。(4)计划资产贷款:计划资产如果能够安排贷款,那么这对于计划参与人来说就是提供了流动性,这将进一步鼓励他们参与计划,同时也有利于解决他们退休前的应急性资金之需。

  资产配置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我国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上实行严格的比例限制,并将资产配置的重点确定为低风险品种,流动性产品和固定收益产品合计总比例高达70%,这主要是出于我国金融市场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基本结构特征、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和发达,以及企业年金市场发展之初,管理机构欠缺充分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等方面的考虑。应该说,我国目前的规范符合世界养老金市场发展的历史规律。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中的通货膨胀因素,年金资产存在不断贬值的风险。从未来角度看,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监管水平的逐渐提高,我国应该适度提高企业年金在股票和股票基金上的配置比例,兼顾收益性和安全性。

  寻求基金与专户间的适配道路。总体而言,专户理财与共同基金是风险与收益相对平衡的两种理财工具,从控制权利益与对应风险、费率水平和税收待遇的分析看来都是如此。假使没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例如基金经理选用、研究资源共享、治理机制等问题,那么专户理财不应该享有相对共同基金的显著超额收益,如果有,也应该是风险溢价的体现。从国际市场发展情况看,共同基金与专户理财平行发展。美国上世纪90年代初至2005年末,股票型基金的规模从2390亿增长到49370亿,增长了20倍,而同期专户理财规模从500亿增加到10000亿,也增长了20倍。而401(k)计划在投资上则主要选择共同基金,而不是专户理财,这固然与401(k)计划的个人账户操作投资,单户资金规模不大直接相关,但也与共同基金内在的特点和优势有关,尤其是低风险的组合投资。

  就我国情况而言,我国2005年底单个企业年金的平均规模仅283万元。如果剔除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超亿元的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等行业,那么单个企业平均规模更小,这种规模水平难以产生大规模共同基金运作所带来的规模效应,也难以真正有效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同时,企业年金对组合控制权并不非常看重、对价格风险承受度不高且在短期内对资金流动性要求不高,这些因素在理论上也不支持年金偏骛专户理财。以上特征说明,我国的企业年金完全没有必要像目前这样单纯依靠专户理财,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寻求基金与专户间的适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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