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理财 >> 资产证券化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3119
  58697282
本站服务 |

 

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不足:定价困难
来源: 作者:胡进之 日期:07-01-03

    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对于不良资产处置来说是一个重大创新。但是就产品本身来说,在目前中国的银行间市场,存在流动性的严重不足可能,投资者如果选择此类产品更多应该是出于一种资产配置的需要,很难利用此类产品进行波段等投机类的操作。因此流动性需求较高的机构选择此类产品的可能性就比较低。

    此次两家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信元发行量为30亿元,期限为5年;东元的优先级发行量为7亿元,期限为3年。由于此前市场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数量不多,本次的发行量也不是很大,这也成为了制约流动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目前无法看出哪些机构以多少的利率投资了该类产品。一位曾经参加了不良资产证券化推介会的交易员表示,当时参加推介会的有不少农村信用社的成员,他认为对于这类流动性不是很高的产品,需求者可能不会是证券公司、基金等金融机构,而是包括农信社和四大行在内的资金富裕机构出于资产配置的需求来投资。

    广东一家农信社的交易员认为,除了发行量不大之外,制约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另外一个因素是产品的定价比较复杂。根据相关规定,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本金是逐步偿还的,不管是计价还是久期的计算都比较麻烦,而且市场上没有同类型的产品作为比较,很难定价。也正是因为如此,尽管此类产品原则上可以进行回购操作,但与交易对手就很难形成一致的判断,因此回购实际上也不是很容易操作的。

    虽然在流动性方面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显得弱了一些,但是其信用状况还是很被投资者所看好。东吴基金的莫凡认为,由于该产品由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类似地被看做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由于流动性不高,其利率应该要高于同期限的金融债;同时,因为是以不良资产作为资产池,其利率可能也要高于一般的同期限的企业债。因此,他认为5年期限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固定利率的上限最高不会超过5%。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3119 58697282 5869729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