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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改资金为何难享税收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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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江苏国税网 日期:07-02-08 |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南京市近年技改投入资金每年超过100亿元,但每年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改资金却不到10亿元,每年平均抵免企业所得税不过3亿多元,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应该利用好国家政策,尽力争取属于自己的税收优惠项目。
(一)技改使用国产设备有税收优惠
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南京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解释说,一个公司如果2001年投资1000万元国产设备进行节能技改,其中40%即400万元可在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这家公司当年比上年新增企业所得税100万元,那么,这100万元税收国家给免掉,接下来,直到40%的技改项目投资金额全部免完。《暂行办法》还规定,“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南京市市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从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南京市共有40多家企业的491项技改项目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共获得抵免企业所得税14.05亿元。某上市石化企业仅2003年和2004年就获得了2.78亿元的税收抵免。对企业来说,这项颇为实惠的优惠政策无疑极具吸引力。
(二)专业门槛“拦”住中小企业
近年来,南京企业每年均投入巨资搞技改。据南京市统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2003年,南京市技改资金为148亿元,2004年的最终数据虽然尚未统计完成,但比2003年仍有增长。如果将5年来获得的抵免额14.05亿元技改资金与南京市每年超过100亿元的技改资金对比,年均受惠技改资金不到当年技改资金总数的一成。
南京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有关人士解释,作为税收优惠政策,《暂行办法》有一定的门槛,关键在于技改项目须符合国家目前制定的产业政策,如《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等。在向经贸部门申请立项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和专业人才,许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打起了退堂鼓。而许多电信、钢铁行业的国有企业,由于具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就充分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南京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只需得到经贸部门对技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的审核确认,接下来税务部门再对申报的抵免数额和上年度所得税基数进行审核确认,企业就可以享受到该税收优惠。对此,相关税务专家表示,企业不应把税收优惠问题仅仅看成是企业的个别行为,还应该看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具有产业导向性,争取享受这些政策,对社会、对企业都有好处。
(南京市国税局 朱祥 南京日报记者 秦宵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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