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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介绍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将出口退税纳入增值税常规管理,实现征税退税一体化,加强计算机核查力度,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办法。

1、英国:实行征退一体化,建立“风险评估系统”

英国实行规范的增值税管理,征税与出口退税管理一体化,不设专职的退税机构。英国政府对出口产品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进出口企业实行登记制管理。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的程序很简单,只需向税务部门递交一张纳税申报表,应缴税额为负数则表示应予退税。与出口商品有关的单证,如报关单、客户订单、出口发票、结算凭证等,均由企业保存备查。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税务部门建立了一套“风险评估系统”软件,以此对纳税企业进行筛选,为实施检查提供依据。检查中如发现偷逃税问题,则要求企业补缴税款,税务部门还要将检查结论输入电脑存储,对企业“纳税风险系数”作出调整,以强化连续性管理。

2、阿根廷:先征后退,出口公司以存款或房产做抵押

阿根廷的出口退税工作由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国际贸易部、中央银行等部门共同负责完成,对出口产品实行先征后退。阿根廷政府规定,’出口公司在完成商品出口后即可申报退税。在产品出口后 20天内,如获得退税批准,出口公司可以得到40%的应退税款,余下60%的应退税款,在税务机关核实了有关的出口单证之后,再予退还。为了防止和避免被骗取出口退税,政府规定,凡从事出口业务的公司,必须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存款或以房产做抵押担保,如发生骗取出口退税现象,则其抵押资金或房产将用于充抵税款。

3、泰国:出口退税与增值税常规抵扣程序相同

泰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将出口退税纳入国内增值税的日常管理,与常规增值税的抵扣程序相同。出口商定期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纳税申报表,内销和出口货物均在同一张表中反映。纳税人可选择当期办理现金退税或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基层税务部门在收到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后,根据标准确定是否应对纳税人进行审计。出口企业在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时,要报送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因特殊原因报关后未出口,或出口后又被退回并在国内销售的货物,出口商要向当地税务部门补缴税款。

4、韩国:将出口退税纳入增值税常规管理

韩国将出口退税纳入增值税常规管理,由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不设立单独的退税机构。韩国税务部门对制造商自营出口,还是制造商委托代理商代理出口,或是出口商收购产品出口,均给予全部退税。自营和代理出口的,退税给制造商。收购产品出口的,退税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有出口信贷的出口商,可由银行开具国内信用证,出口商在向供货商购买出口货物时,凭国内信用证以不含税价格向供货商购买出口货物,供货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凭供货商提供的零税率税金计算书和国内信用证,给供货商办理退税,或抵扣进项税;二是没有出口信用证的出口商,以含税价格收购出口货物,出口商所在地税务部门直接退税给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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