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析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个人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税务机关在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时调查取证有哪些手段?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中国财税在线北京08/07/2003信息】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
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这是税务机关的一项权
力,并以此使税务机关的调查活动与一般调查活动区别开来。这里的记录是指通过书
写手段收集有关资料。这是税务机关在税务违法案件调查中最常采取的取证手段。要
注意笔录的客观、准确性。做好笔录后,最好要让当事人签字盖章。录音、录像、照
相和复制,这都是税务检查人员借助于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工具进行
取证的常用手段。应当注意的是复制这种取证手段,它包括复印、拷贝、拷盘等等。
因为,纳税人等当事人的资料的存在形式日益复杂。所以,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
复制手段也日益丰富多样。税务机关在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时,实施的是执法行为,其
所采用的上述调查取证手段是受法律保护的。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