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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福彩手续费收入缴营业税吗?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我们是安徽省淮北市的一家打印社。2002年上半年,我们为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代销了一段时间的福利彩票,而福利发行机构则支付给我们2万元的代销手续费。最近,市地税局在对我社进行纳税检查时,要对我社取得的2万元的代销福利彩票手续费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请问:地税局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正确吗?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附列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二条和《关于发行福利彩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5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依5%的营业税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市地税局对你社取得的2万元代销福利彩票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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