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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申报征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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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
一、纳税申报范围及时间
凡已领取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不论当月有否发生应税业务,均应在次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如实反映销售及应纳税款情况,申报的数据必须是实现的全部应纳税款,不得按多交抵扣和法定减免抵扣的实际应交数据进行申报。如当期有预交税款、减免税款、缓交税款、抵交税款的,必须在备注栏说明,并附相应的有关资料。
纳税人每月应申报如下资料:
(一)各类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包括:
1.综合纳税申报表(月报);2.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及应税合同明细表(月报);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季报);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纳税纳税申报表(3月、9月报)。个体工商户除必须报送综合纳税申报表外,其余申报表视实际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必须栏目齐全,并加盖纳税人的公章及企业法人和办税人员私章。
(二)财务报表(月报)一份。包括: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应交增值税明细表(限一般纳税人);4.经营费用或制造费用明细表;5.管理费用明细表;6.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表(限工业企业)。
(三)年报应增报如下报表:1.现金流量表;2.利润分配表;3.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限商业企业);4.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限工业、交通邮电企业);5.营业收支明细表(限旅游、服务企业);6.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附表包括:①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②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③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④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⑤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⑥坏帐损失明细表;⑦广告支出明细表;⑧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三、申报征收
(一)申报环节处理。
1.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负责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及根据实际需要应由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税务资料,审核其完整性,包括:报送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章戳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
2.根据审核后的税务资料进行计算机开票,将税收缴款书和签字后的一份纳税申报表退还纳税人,纳税人持税收缴款书到国库经收处解交税款。对零申报、延期缴纳、减免等进行计算机处理,做到每份税收缴款书都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每天工作结束后,核对填开的税收缴款书是否与申报表相符和签字后的一份纳税申报表退还纳税人。
(二)税款划解,销号处理。
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共设税款解缴窗口,由国库经收银行指定专人负责。税款解缴窗口须在当日将所收款项转入国库经收银行税款帐户,并于次日将税款上解国库,税款解缴窗口按实际上解国库份数,逐份作入库销号。将无法入库的税收缴款书随拒付理由书一并交给征收部,由征收部转入催缴处理。
1.纳税人采用现金、支票、汇票方式缴纳税款的,应将税收缴款书及现金、支票、汇票一并交税款解缴窗口,税款解缴窗口审核无误后,在税收缴款书上加盖“现金收讫”或“支票收讫”印章,并将税收缴款书第一联交给纳税人。
2.纳税人采用托付方式缴纳税款的,应将税收缴款书直接交税款解缴窗口,税款解缴窗口在税收缴款书上加盖“托付”印章后,将税收缴款书第一联交给纳税人。
四、其他事项`
(一)纳税人若由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纳税的,需经中介机构加盖审核章后交申报征收窗口。
(二)征收人员发现纳税申报表有差错时,应退回纳税人重填或更正,代理申报的需重新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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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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