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析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哪些项目?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中国财税在线北京08/06/2003信息】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成本、
费用和损失项目包括:(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
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
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金,
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
加可视同税金扣除;(4)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经发
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