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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售二手房要缴那些纳?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日趋火爆。最近不少人向税务机关咨询有关商品住房转让缴税的问题。其实,税收有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个人出售自用普通商品住宅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销售减免跟着购买年限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9 210号第一、三条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缴纳与售房行为相挂钩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八款、第二十二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9 278号第三、五条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出售现住房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虽小也不能忘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以售房人还必须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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