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析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企业所得税征缴实用问答:保险企业的工资支出和福利费用如何扣除?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中国财税在线北京08/06/2003信息】 保险企业的工资支出,按计税工资标准扣
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次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扣除。汇
总纳税保险企业的工次、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相应会计科
目中如实反映,并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如实申报调整的,由其总机构按规定统
一计算扣除;未在相应会计科目中反映和不如实申报的,监管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就
地补税。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