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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1998年8月,李家蓬因虚开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拘留。在接受预审时,李家蓬对预审人员说:“我已把所有情况说完了,可以回去了吧。”自1998年1月至7月,李先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份,价税合计达973.89万元,受票企业已申报抵扣了进项税款130.05万,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李竟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严重性完全不了解。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极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收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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