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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油企酝酿反垄断诉讼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日期:08-10-13

  多年来一直在油源问题上受控于两大石油巨头的民营油企准备“揭竿”反抗。昨日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举办的“2008流通论坛”上获悉,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民营油企正计划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起诉中石油和中石化。

  10月6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自今天零时起,本市汽、柴油标准品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290元。其中,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37元。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透露,为解决油源问题,已有石油公司与俄罗斯一家公司签订了50万吨购油合同,但由于原油进口也由两大石油公司来“包办”,民营油企困境重重。

  上半年由于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国内用油紧张,民营油企面临被“断油”的困境。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分别于3月和8月下发通知要求两石油公司对待民营石油企业要一视同仁,并与民营油企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赵友山表示,两大石油公司从未按文件执行,“民营油企拿着文件去找石油公司,却无协商可能。或滴油不给,或给民营油企的价格高于批发价,且不开发票”。中商石油委的2008年初步调查数据显示,全国石油民营批发企业663家,倒闭2/3,加油站45064座,倒闭1/3,亏损企业达1万多家。

  昨日与会的民营石油企业代表们表示,自己的诉求十分明确:希望两大石油公司给予民营企业的油价要低于市场价格,让民营油企有利可图,此外要求两大石油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下发的文件,与民营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长期供货协议不能石油公司说作废就作废”。

  -专家解读

  民营油企反垄断更具宣示性

  北京铭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华表示,从民营油企难从两大石油公司买到油或者以高于市场的价格买油的情况判断,涉及《反垄断法》中“拒绝交易”及“设置交易门槛”的条款,民营油企起诉两大石油公司有法理依据,民营油企的诉求也具正当性与合法性。但他表示,实际诉讼操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目前现有几起关于反垄断案的诉讼进展也并不理想,一起刚被立案,“对于民营油企而言,诉讼能否获胜并不是关键,更多具有宣示性和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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