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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房贷细则下午出台晚上撤
来源:中经网  作者: 日期:08-10-29

  昨日,农行一度在其总行网站上抛出了房贷新政实施后的首个实施细则。但到了晚间,本报记者再次查看农行网站时,发现有关房贷实施细则的文章已经撤下。记者从农行广东省分行信贷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分行傍晚接到总行通知,称实施细则还要做进一步修改,下午网站上公布的实施细则暂不执行,最后的细则要等总行方面的进一步通知。该人士表示,具体出于什么原因、什么内容会被修改,暂不清楚。

  银行利率博弈导致细则难产

  农行网站挂出新的房贷细则后,记者昨日曾致电包括中行、工行、招行、光大在内的多家银行,得知其他各家银行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一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分析称,大部分银行仍未出台实施细则,一方面是因为有关“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等概念模糊,银行正就此与有关部门沟通;更重要的是,新政实施后,部分贷款利率的下限与同期存款利率出现倒挂现象,各家银行既不愿赔本贷款,又担心被抢走客源,都在进行利率博弈。

  以往,由于房贷利率与存款利率的存贷差较大,即使按利率下限放贷,银行也可盈利。为了争抢客户,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以往各银行一般都乐于按最低下限执行贷款利率。

  央行的房贷新政规定: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如果按0.7倍的最低下限计算,则3~5年期商业贷款利率为5.103%,低于3年期存款利率5.13%;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5.229%,也低于5年期存款利率5.58%。

  不同银行和客户利率或有差别

  该负责人表示,利率倒挂使得银行处境尴尬:一方面,如果在央行的框架下对符合条件的客户都执行利率下限,则银行虽然揽了客户,但实际上要赔钱,房贷市场可能陷入无序竞争的局面;另一方面,如果为了盈利,某银行定的利率高于其他银行,或者对获得优惠利率的客户的要求高于其他银行,则势必流失客户。因而银行目前都不愿率先抛出实施细则。

  该负责人进一步分析称,可以肯定的是,最终房贷市场将一改之前利率统一的格局,出现多层次多样化的局面。对于不同的客户,同一家银行可能会划出多种利率等级;同一客户在不同银行所获得的利率也可能会有较大差别。

  农行一度公布的实施细则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利率原则上不下浮

  ●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

  ●已经办理房贷的,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自明年1月1日起自动调整利率;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须先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银行酌情给出最终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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