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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企业节税方法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金融保险企业节税重点在于确定营业额。

金融企业的营业税计算按项目确定,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的计算按险种确定。

1.金融企业

(1)贷款业务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税率

贷款利息是指用自有资金或吸收存款及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项收入节税在于通过降低利息率和隐匿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取得被贷款企业补偿的方式,减少利息收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某银行一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为500000元;取得美元贷款利息收入为300000美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500000+300000×8.309)元×8%=239200元

假定该银行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从而减少利息收入1000000元,则可节省营业税8万元。

(2)转贷业务营业税=(贷款利息-借款利息)×税率

此项业务节税的关键在于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缩小利息差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A银行从B银行拆借100万元人民币,转贷给某工厂使用3个月。A银行共收取利息3万元,支付给B银行利息2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0000-20000)元×8%=800元

如果A银行通过降低转贷利息收入,提高拆借利息支付,使3万元利息收入变为2.5万元,使2万元利息支出变为2.5万元,其结果是差额为零,减少税款800元。企业再通过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这笔利息返还银行。

(3)中间业务很行

中间业务是指通过中间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银行各业务手续费收入×税率

例如,某银行本季度共取得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为30万元,则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00000元×8%=24000元

此项收入的节税关键在于降低手续费收入,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求得交换补偿。

2.保险企业

保险企业为境内财产提供保险的,直接用保险费收入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例如,某保险公司为国内企业进行财产保险,一季度取得保费收入为600000元,取得美元保险收入为100000美元,则该企业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假定1美元=8.30元人民币

(600000+100000×8.30)元×8%=114400元

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行为发生地判断规定,该行为不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不征收营业税。

初保险与分保险是相对的,按规定,初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险后的余额。但分保人的营业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缴。

保险业进行纳税筹划时也应注意营业额的控制,但也不能仅仅注意营业额,因为公司投资者、经理层的真正最终目的是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保险业的收入部分为其营业额,税收是其成本的一部分,同时保险理赔支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支出。

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减少保险理赔的比例,其纳税筹划也应该认为是成功的。因而保险业纳税筹划便可以利用以下思路:降低保险营业额,以减少应纳营业税款,其减少的营业额用于防止保险理赔。

例如,某保险公司经营一项火灾保险业务,全年营业额为500万元,客户发生火灾理赔支出300万元,则:

应纳营业税=500万元×8%=40万元

净收益=500万元-300万元-40万元=160万元

如果该保险公司减少每位客户的保险费用,但相应规定每位客户应到某指定公司购买一套防火设备,并按照规定安装在家。假设该项措施出台后,该公司全年营业额变为300万元,但相应保险理赔支出由于防火设备的购买而降为100万元,则:

应纳营业税=300万元×8%=24万元

净收入=300万元-100万元-24万元=176万元

由于购买防火设备,该保险公司又和该防火器材公司建立了良好关系,并可能因此获取部分回扣,则该项筹划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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