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华税观点 | 政策解析 | 公司设立 | 纳税辅导 | 税收优惠 | 税收筹划 | 公司运营 | 投资融资
并购重组 | 解散破产 | 信托理财 | 税务稽查 | 财税争议 | 财税犯罪 | 典型案例 | 法律法规 | 律师团队 | 预约咨询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 >> 筹划案例 >> 正文
用户名:
密 码:
忘密 | 新注册
咨询热线 |
010-58697282
  58697292
本站服务 |

 

名利双收--捐赠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假如某公司年利润额为21万元,适用税率为55%,则该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115500元。如果企业向某慈善机构捐赠3万元,则可交纳145500元,对于企业来讲,他的支出量更多。企业心里很明白,虽然支出量变多了,但是企业可以此提高知名度,这是一个不可估量的无形财产。

分析:

捐赠税是个人或企业将自有资产和现金捐赠给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慈善机构时交纳的一种税。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发生了变更。

对某些财大气粗者来讲,在取得财产时,如果还要取得名利,那么,你不妨试试捐赠的方式,只要捐赠对象合适,捐赠数量适度,你会取得名利双收的好处。对捐赠者来说,虽然在短期内支出量可能大了一些,但是从长远目光来看,声誉在一定情况下是最好的竞争武器,所以当你要实现名利双收的目的时,应把一时之利益的减少搁置一边。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有些捐赠不受金额限制,可以扣除,这样企业就可以节省综合所得税,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有关慰问解放军官兵的捐赠及对政府的捐赠,不受金额的限制,可从综合所得中扣除。有关对希望工程和残疾人基金会的捐赠可以从综合所得金额中扣除。有关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对灾区人民的捐赠可以从综合所得金额中扣除。有些捐赠,只能从其综合所得中部分扣除,一般是按所得总额设定一个扣除比例,超过扣除比例部分不给予扣除。 所以,企业在考虑为了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增强自己的竞争力,采用捐赠这一方式时,要了解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了解哪些捐赠形式是可以在所得税之前进行金额扣除的,哪些捐赠形式不可以扣除,在了解清楚之后,再确定是否采取捐赠这一方式。

点评:

对现代企业来说,如何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如何积极有效地扩大自己的影响,是企业经营战略研究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企业考虑捐赠这一方式,对企业来说,是要付出一定成本的,但是如果运用恰当,那么对企业长期性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因为企业可能因此扩大了自己美誉度和知名度,消费者可能对企业有了一定的新了解,企业的产品可能因此变得畅销,企业的利润可能也会随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捐赠虽然可以少交税,但这种方法是为名而非利,虽然节省了部分税款,自己还是要实际捐献一部分资财。捐赠的结果,可能只是使你本来要上交国库的税款改变了性质而已,使得你想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取得的一个资金来源变得更为便宜而已。处理不好,有可能是一部分资产的直接损失。

捐赠金额较多时,也可以自己先成立慈善团体,一方面能使外人知晓捐赠者,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地控制基金,好使捐款确实利用到实处,达到即节税又有名的目的。 对于拥有赚钱公司的大老板而言,如将个人捐赠改为公司捐赠,只要金额在当期净利能够扣除,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及其分配股利时股东应缴纳的综合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节税利益比个人捐赠为大,有心捐赠者不妨试试。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关于本站 -来访路线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京ICP备07002110号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本站常年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