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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转出的“猫腻”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转账支票是单位之间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划转的可靠、便捷方式。在税务稽查中发现,房地产、广告、货代、餐饮、物流、旅游等行业利用转账支票转提现金,减少收入,逃避纳税的“猫腻”时有发生。
某广告有限公司,拥有某报广告专版及某媒体广告的独家代理权。税务人员在检查公司账务的经营情况中发现,与其他多家规模相仿的广告公司比,该公司的账面记载的业务收入明显偏低,但从收入、成本、费用、税金配比情况看却未见异常。带着一丝疑惑,税务人员着手对广告代理合同进行核实,要求公司提供当年所有代理合同及刊有公司广告专版的报纸。经核对,公司的合同约定收入比账面记载的业务收入要多出近一倍。公司的丁会计略显惊慌地一皱眉头,解释说因为客户中途停付广告费,造成违约退出所致。将信将疑中,税务人员核对合同执行情况时,查出有几份合同确属半途中止,广告专版也相应停止刊发该广告。奇怪的是另有多份合同,说是中止,但报纸上却继续刊登广告。丁会计又解释说,公司认为该广告能收到款,所以继续刊登。但难以自圆其说的是,竟有两份合同,广告照登,合同标的分别为6万元和4万元,但账面却无任何收款记录。
就在丁会计为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坐在丁会计对面的出纳小郑,伸手从保险柜取款,突然,几本彩色封面袖珍订本账不合时宜地从保险柜中“溜达”到地板上。分明是两套账!犹疑中的眼疾手快的税务人员来不得半点迟疑,伸手捡起账本推到愣了神的丁会计面前:这是怎么回事?额头沁着细汗的丁会计急忙扶正眼镜,定神看着桌上摆着的黑色封皮账本,又看看新摆上的彩色封皮袖珍账本,再说不出一句狡辩的话语。原来,公司刘总以向老主顾价格优惠或打折为由,指使丁会计多次向客户收取未填名头的转账支票或收取转账支票进行背书转让,将支票资金直接存入刘总的两张信用卡,一张供刘总随意支付餐饮洗浴费用或购物,另一张支付灯箱广告和墙体彩绘人员劳务费等使用。通过银行对支票的最终承兑情况及信用卡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查清了可疑支票资金流向,确认该公司钻广告代理与媒体发布差额产生的纳税空子,将大额支票背书给媒体或存入信用卡,少记收入,却将开销虚列成本或费用,玩利用转账支票逃避纳税的“猫腻”。
公司做假账少记收入90多万元,依法应补缴各税30万元并处一倍罚款。瞧着税单上抢眼的罚款额,刘总心里掂量着税款和罚款的数目,应当思忖出偷税所带来的沉重分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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