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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住房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随着我国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个人买卖住房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但是,当你买卖住房时,你必须注意买卖住房是要缴税的,而且所涉税收还不是一种,而是以下多种: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购买人缴纳,按照买房人因买房所实际支付的各种金额乘以10%的税率缴纳(现已暂停征收)。  

2.土地增值税。由卖房人缴纳,其计税依据为卖房人卖房的收入与其取得住房的支出之间差额,税率为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50%,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50%而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100%而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3.营业税。由卖房人缴纳,按照卖房人销售住房所取得的销售额乘以5%的税率征收。 
4.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缴纳,按照成交价格乘以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 
  5.契税。由购买人缴纳,按照成交价格乘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税率(在3%~5%的幅度内)缴纳。  

6.个人所得税。由卖房人缴纳,按照出卖住房的收入减去该住房的购进价(或者建造费用)及在转让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  但是,为了鼓励个人购买商品房以及个人之间的其他住房买卖交易,我国对于个人之间的住房买卖又规定了多种税收优惠待遇,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个人购买住房用于自己或者家庭居住的,免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二,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者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在原住房住满5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在原住房居住满3年但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为了进一步启动房地产市场,国家目前又规定对居民转让其拥用的普通住宅的,暂时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三,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每套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在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但居住不满1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按照销售价减去购入价后的差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第四,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的,暂时减半征收契税。第五,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并且是唯一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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