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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居房上市税收优惠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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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
根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我市安居房于2000年7月l日起可以上市流通转让。为了贯彻市政府这一住房制度改革精神,搞活二手房市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最近对安居房上市转让税收优惠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
l、营业税的优惠。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安居房,再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超过l年的安居房,销售时按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原购置安居房价款加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所补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个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的安居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售安居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其出售安居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对个人出售安居房前已购有另一个住房的,其出售安居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视其购买的另一住房的价值给予全部或部分免税。如果重新购房或原已购另一住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安居房销售额的,其出售安居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予以免征;如果重新购买或原已购另一住房的金额小于现安居房销售金额的,按照重新购房或原已购另一住房的金额占现安居房销售额的比例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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