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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户发工资是否要计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问:公司欠客户货款,客户要求我公司为其员工代发工资,并从我公司欠其货款中扣除,请问,我公司为客户的代发工资是否要交税。



答:以为客户发工资是否要计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我们认为,企业与本企业的职工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企业支付本企业职工的工资,负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尽管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繁杂多样,一般地说,企业不会有代其他企业发放其职工的工资。如情况特殊,确需代其他企业发放其职工的工资,仍属于企业之间约定的代办业务关系。既可以约定代发职工的工资,也可以约定代扣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在会计核算上,代办者仍在往来账户中反映,被代办者则在成本费用账户中列支。就这次代办业务来说,代办者没有直接的税务责任。但必须明确,如以这种业务关系,偷逃国家税收,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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