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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也要代扣代缴个税
来源: 作者: 日期:07-03-07

问:个体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有关规定,个体户是法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具有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即个体户向受雇人员支付(包括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具体程序是:业户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每月所扣税款,应在次月7日前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此外,按账纳税的个体户应正确进行有关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扣税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个体户违反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上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成本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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