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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计算实行内部退养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部分企业、行
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了相应的机构改革和调整,有的单位对一部分未达到法
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实行内部退养,而这一部分退养人员有的按月从原单位领取工资
(有的称之为内部工资或退休费),有的则从原单位一次性领取退养费,如何正确计算
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58号文件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
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
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
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
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
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应与其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就怎样正确计算内部退养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举例计算如下:
张三、李四、王五于2000年2月份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他们分别与法定退休年龄
相差15个月、60个月、120个月,张三2月份领取当月工资1000元,以后每年从原单位
领取固定退养费850元;李四在办理退养手续后从原单位领取一次性收入47400元和当
月工资900元;王五领取当月工资750元,以后每月从原单位领取生活费300元。2000
年3月王五重新在外单位就业并领取当月工资950元,问张三、李四、王五2000年2月、
3月各自分别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他们三人月费用扣除标准均为8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9]58号文件之规定,张三、李四、王五2000年2月、3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
个人所得税分别计算如下,其计算公式为:
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税收入额-月费用扣除标准
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张三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800=20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串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张三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5%=10元
张三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50-800=50元
张三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 5%=2.5元

二、李四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李四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确定适用税率的基数为:47400/60十900-800=89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10%。
李四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00十47400-60×800)×10%=30元
李四2月份领取的工资及一次性收入因已计算纳税,3月份没有另外取得工资、薪
金收入,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王五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王五2月份应纳所得税额为:750-800=-50元
所得额出现负数,即无应纳税所得额,因此,王五2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
王五3月份应纳所得税额为:300+950-800=450元
对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其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为0。
王五3月份应纳所得税额为:450×5%=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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