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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在多久支付购买金?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问: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应在多长时间内支付购买金?

答: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金总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已缴付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收益。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证明外国投资者购买金到位的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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