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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
元)-800元或(每次收入额>4000元)×(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月纳税人甲和乙分别一次取得外单位支付的技术咨询费3000元和500
0元,甲和乙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甲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乙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例2:纳税人丙一次取得外单位支付的演出出场费30000元,丙应缴纳多少
个人所得税
(1)丙应纳税所得额=30000 ×(1-20%)=24000元)
(2)丙应纳税额=24000 ×20%=4 800(元)
(3)丙应加成征收税额=(24000-20000)×20%×0.5(加
征五成)=400(元)
丙总计应纳税额=4 800+400=5200(元)
为计算简便可按速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丙应纳税额=[30000 ×(1-20%)]×30%-2000(速算扣除
数)=5200(元)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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