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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定额征收计税办法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我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
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京地税个[1 9 95]554号文的规定,具体
征收办法如下:
1.适用范围:
本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单位,凡提供的个人纳税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
为计税依据的,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均适用本办法。
2.定额征收的对象:
对在认定实行本办法的经营单位从业的下列人员,均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厨师;
(2)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3)按摩服务人员;
(4)歌舞厅主持人、歌手、乐手、音响控制人员、其他演艺人员及各类服务人员;
(5)经营管理人员(单位经理、部门经理、一般管理人员);
3.定额征收的标准:
(1)厨师:按下表核定征收
              单位:元
餐厅级别   有ktv 5个单间以上 5个单间 无单间
 技术等级   包房 (含 5个单间) 以下  (普通)
特一级  月收入 4000     3000    2000  1500
(含厨师长)税额   350    190    90   40
月收入  3000    2500    1650  1200
特二级  税额   190    140 60   20
月收入  2500   2000 1500 1000
特三级  税额   140     90 40   10
月收入  2000    1650     1200 1000
其他   税额   90     60     20    10
(2)美容、美发、按摩服务人员:按下表核定征收
单位:元
每次服务 30元以下 30至 60至 100至 150至 200至
收费标准 (含30元) 60元 100元 150元 200元 以上
月个人收入 1000 1200 1650 2300 2800 3100
月应纳税额 10 20 60 120 170 220
注:月个人收入是指该经营单位实际支付的报酬额不含小费收入。
(3)歌舞厅主持人、歌手及各类服务人员:按下表核定征收
单位:元
从业人员 主持人 乐手 其他演艺人员
项目 歌手 音响控制人员 各类服务人员
月个人收入 3100 2200 1800
月应纳税额 220 120 70
(4)经营管理人员:
各区、县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归档,经营管理人员一般
分为:
①单位正副经理;
②各个部门经理;
③一般(或其他)管理人员。

对经营管理人员可按下表核定征收:
单位:元
档次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项目
月个人收入 1200 1 650 2300   3000
月应纳税额 20 60 120 200
4.核定办法及方式:
(1)实行本办法的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数额,由主管
税务机关根据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档次、地点、经营规模等具体情况按照本办法规
定的标准可在上下30%的幅度内核定,其纳税定额一般一年核定一次。
(2)对实行定额征收的各类人员,按规定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
人所得税核定表》一式两份,报主管税务局审批后,由主管税务所填写《北京市地方
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书》一式两份,连同《定额征收核定表》分别交由被
核定单位留存一份据以执行,并由主管税务所留存一份作为征管依据。
(3)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实际取得的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超过主管税务机关
核定额30%(含30%)以上时,应主动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据实纳税,否则一
经查出按偷税处理。
(4)实行本办法的经营单位要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标准,对其从业人员的个人
所得税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书(略)
  咨询电话:010-58697292 /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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